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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8 栏目:公示公告浏览次数:1206

    各县(市)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严格落实政策,保证申报工作严谨规范,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于所有申请企业、所有批次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均按照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年度培育工作通知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以公开、自愿的原则,按照由各县(市)区初审,市级审核,然后按分配名额向省工信厅推荐,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最后由省工信厅认定。

    二、对于所有申请企业、所有批次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市工信部门均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所有申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所有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审核。按照随机抽取、随机分组的双随机方式确定审核专家,并对参评专家名单进行严格保密,全程保障公正严谨、规范。提醒所有申请企业不要听信任何非官方以外的传言。

    四、申请企业只需登录系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关数据填写,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填写内容主要是数据指标和客观陈述,只要确保真实有效,无需任何其它中介机构辅助。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属地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部门咨询。

    五、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相关工作,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邮箱:jzzxqyk@163.com)。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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