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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职能

   

机构名称: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单位法人:付希强

办公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1010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91-3569400

传真号码:0391-3569400

电子邮箱:jzgxjbgs@126.com

通讯地址: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4100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信息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产业政策和法规科。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等。

(三)规划与投资科。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投资项目审核。

(四)产业融合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等。

(五)科技和新兴产业促进科。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指导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等。

(六)运行监测科。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七)中小企业服务科。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等。

(九)装备工业科。负责装备工业(含国防工业办公室有关工作)行业管理,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等。

(十)材料工业科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建材、化学工业(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等。

(十一)消费品工业科。承担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盐、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等。

(十二)信息化发展科。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等。

(十三)对外交流合作培训科。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县(市、区)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组织开展企业提升培训等。

(十四)煤炭工业科。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全市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等。

(十五)工业经济协调科。负责工业运行宏观政策宣传、指导和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等。

(十六)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等工作。

(十七)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十八)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九) 市委军民融合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军民融合办公室日常事务等。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单位介绍 

企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服务企业工作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开展各类企业服务活动;承担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用工、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及要素保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