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1010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91-3569400 传真号码:0391-3569400 电子邮箱:jzgxjbgs@126.com 通讯地址: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41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局领导有关信息; 2.局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有关信息; 3.局规范性文件; 4.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5.局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有关信息; 6.局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局公告、公示; 8.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布及解读 9.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 网址为:http://gxj.jiaozuo.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本局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 提出申请 填写《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gxj.jiaozuo.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邮件、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邮件、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二)申请的处理 1.申请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本机关可以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2022年4月18日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