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深化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化解水泥熟料产能严重过剩结构性矛盾,促进实现全市水泥行业减污降碳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2024—2025年度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材〔2024〕228号)精神,结合我市水泥行业发展实际,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2024—2025年度全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措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实施范围、错峰生产时间、保障指施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实施范围”规定了《通知》所含措施的实施范围为全市水泥生产企业。 第二部分“错峰生产时间”规定了年度错峰任务、不同环境绩效等级企业的错峰时段,承担居民供暖任务、处理原生状态的生活垃圾(含污泥)以及电石渣综合利用水泥熟料生产线的差异化错峰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措施等。 第三部分“保障指施”规定了错峰生产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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