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推进省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2〕29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把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统筹起来,培育建设一批产业研究院,推动我市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产业研究院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省产业研究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向及申报条件 (一)重点遴选方向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方向,围绕我市356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从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中遴选,原则上每个产业领域组建1家市级产业研究院,用3年的时间,组建30家市级产业研究院。 (二)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地在我市,原则上应为相关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河南省头雁企业;省外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2.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建有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在产学研合作方面有较突出的成绩,近5年内参与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省级重点研发项目,或牵头完成的项目获得市级以上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试点示范等。 3.近3年内应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研发投入,实际拥有拟建产业研究院方向领域的有效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具有开展研发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及人员队伍。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申报时应为非失信单位或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组织要求 1.拟牵头建设产业研究院的单位原则上在正式启动申报工作前加强与当地工信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拟建产业研究院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2.所申报产业研究院的方向领域应与我市制造业“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相契合,与我市“356”产业布局和重点产业链相对应;同时坚持错位发展,一个细分领域原则上布局一家产业研究院。 3.牵头单位应根据拟建产业研究院所在领域、建设方向和攻关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充分吸纳具有相关优势学科、高水平团队、高质量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入。以成员单位形式加入产业研究院的高校、科研院所原则上与牵头单位应已建立横向合作关系并已取得可核查、且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以成员单位形式加入产业研究院的其他企业应与牵头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文件,并能够为本产业研究院建设做出实质性贡献。 4.拟建产业研究院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近三年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违法行为,且申报推荐时相关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主要领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1.申请组建产业研究院的牵头单位,要参照《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的编写提纲》(附件1)编制建设方案。 2.牵头单位要组织专家对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进行研讨论证: (1)研讨论证采取专家论证会的方式进行,出席论证会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不能有本产业研究院建设牵头单位及主要成员单位人员)。注:有意申报省产业研究院的,专家组成员其中应有2名及以上本方向领域的“两院院士”或国内知名专家。 (2)论证会日期确定后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并抄送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应派员全程旁听论证会;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视情况安排人员旁听,并在适当时机邀请市财政局人员列席。 (3)论证专家应组成论证专家组,论证会时间不少于2.5个小时(不含专家组内部讨论时间),主要论证相关产业研究院组建需求的紧迫性、建设条件的完备性、建设目标的先进性、建设步骤的合理性、建设团队构成的代表性、建设所需人财物投入筹措的可行性等;形成的专家组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内容须完备,对所讨论的建设方案有明确的结论和具体的修改、完善建议,并由专家组成员共同签字。专家论证会的具体形式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必要时可以采取线上会议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行。 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对建设方案进行修订,形成建设方案正式稿。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工作牵头单位根据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形成正式报送文本(申报材料分上下册装订)。 2.申报材料正式文本由申报工作牵头单位首先报送至本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工信部门,之后由当地工信部门进行汇总并行文向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同时附《产业研究院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请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本辖区企业产业研究院申报书和推荐文件(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和新兴产业促进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j409@126.com。 三、有关事项 (一)凡有意牵头组建产业研究院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精神,客观评估本单位的行业地位、研发能力、创新水平和整体实力,科学研究确定拟建产业研究院的方向领域、主攻方向、发展路径及工作思路等,编制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和申报材料,保证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并对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评选出10家首批市级产业研究院,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第四批省产业研究院。 附件:1.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2.产业研究院建设申报书 3.产业研究院申报推荐汇总表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人:市工信局科技和新兴产业促进科李端阳 3569133)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焦作市首批市产业研究院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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