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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引进培育第四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7 栏目:公示公告浏览次数:93

    焦作市引进培育第四批创新创业

    领军人才(团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根据《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焦发〔20169号)和《关于实施引才聚焦工程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的若干意见(试行)》(焦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将焦作市引进培育第四批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培育重点领域

    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成长性服务等领域。

    二、引进培育对象和条件

    (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1.创新创业领军团队

    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中,核心成员须有3人以上,至少有1人应全职来焦创新创业,其余成员每年应在焦工作6个月以上。团队带头人须符合国家级领军人才申报条件,或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担任相当于正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和科技人才。

    创新创业领军团队须在相关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的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具备突破重大技术、解决关键问题的能力,并能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认真履约;或在焦作范围内已注册创办企业,或于本次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前注册创办企业。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3年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技术处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本人在焦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于本次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前注册创办企业,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在焦与他人联合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于本次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前与他人联合注册创办企业,本人所持股权不低于30%

    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3年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研的专家学者,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的科研成果。

    在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承担过重大科技项目相关的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

    对于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高层次创业人才

    须取得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符合我市战略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关键技术,能够实现产业化,并具有市场前景;

    本人在焦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于本次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前注册创办企业,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在焦与他人联合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于本次评审工作结束前与他人联合注册创办企业,本人所持股权不得低于30%

    2.高层次创新人才

    须取得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有3年以上在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关键岗位从事科研、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

    与所在企业或平台签订3年以上聘任合同,并保证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

    拥有关键技术和重要科技成果。

    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尤其是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有一定工作经历并且担任中高级职务、能够带项目的创业人员、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等高端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青年创业人才

    全职来焦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本科毕业生;

    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在焦创业,并且拥有良好发展前景和示范带动作用、能够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本人在焦创办企业或于本次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前注册创办企业与他人联合注册创办企业,本人所持股权不得低于30%

    对携带项目有明显发展优势的青年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进一步放宽学历年龄、毕业时间等限制。

    三、主要扶持政策

    入选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可享有项目产业化资金扶持、多元化金融支持、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相关政策待遇。其中,人才(团队)或企业的项目自筹资金须不低于财政扶持资金。

    1.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按人才团队层次和项目规模、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每个团队给予100—50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

    2.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按不同类型给予支持。创业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全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3.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不同类型给予支持。高层次创业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全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4.经评审认定的青年创业人才,给予10—5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

    5.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奠基性、战略性、支撑性的领军人才(团队)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登录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http://www.jzrcw.gov.cn下载填报相关表格,并向所在县(市区)、示范区或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未注册企业根据注册意向地确定提交单位

    评审申报实行常年受理,每年集中评审一次。当年度没有评审的自动纳入下一年度评审。第四批评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515日下午1700

    五、申报范围和评审程序

    在焦作市范围内注册创办企业、合办企业以及引进落地的人才(团队)项目企业,或于本次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前引进注册创办的企业,均可申报焦作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申报人参评项目必须为新项目(附一年内查新报告)。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完成人承担有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得重复申报。

    1.组织申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后,申报人要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县(市区)、示范区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2.审核推荐。由各县(市、区)、示范区、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各县(市、区)、示范区政府或市直主管单位在其申报书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会同市直相关单位初步核实申报材料。

    3.技术评审。市科技局核实进入初选人才拥有科技成果、专利等申报资料,对项目进行初审,围绕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定,提出项目评审意见。

    4.综合评审。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分为实地考察、会议评审、现场答辩、综合评价四个阶段。

    5.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市人才办提出拟资助人才(团队)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同时人才(团队)对照项目计划书的申报内容拟制任务合同书。经公示无异议,并递交任务合同书的,确定为资助对象,由市委、市政府发放《焦作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证书》、《焦作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证书》。

    6.项目资助。依据人才证书及创新创业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拨付资助资金,兑现其他扶持政策。

    .项目实施。人才(团队)对照项目计划书和任务合同书,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书。

    2.项目计划书。

    3.个人承诺书。

    4.附件材料:

    申报创业人才的,一般应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权构成等);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预测分析报告项目查新报告。

    申报创新人才的,一般应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工作合同)项目查新报告。

    申报团队的,须提交团队核心成员及团队合作关系及成果的相关材料。

    (二)具体要求

    1.申报人需同时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其中申报书和项目计划书合并装订,其他附件材料合并装订(各一式三份),分别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标注目录。

    2.对于申报书和项目计划书中所要求填写的信息,要保证完整真实,请勿空项、漏项。可根据内容适当调整字体及单元格,但请勿删减表格内容或改动表格整体样式。

    3.人才(团队)需要对照项目计划书的申报内容拟制任务合同书,项目自签订任务合同书起正式实施,执行期为3年,人才(团队)申报项目时应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4.申报书、项目计划书、个人承诺书可在焦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ozuo.gov.cn)、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jz.hrss.gov.cn)、焦作市科学技术局网(http://www.jzkeji.gov.cn)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http://www.jzrcw.gov.cn下载。

    受理地址: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会展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0391—21187262118705 3568175

                                       

                           

                           焦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42


    附件详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ajz.hrss.gov.cn/sitesources/jzsrsj/page_pc/zwxx/gsgg/articlec1e06d3086cb468b9f2d1ec7eef93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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