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本级)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工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市工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市工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和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科)、规划与投资科、产业政策科、产业融合科、科技和新兴产业促进科、运行监测科、中小企业服务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装备工业科、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信息化发展科、对外交流合作培训科、煤炭工业科、工业经济协调科、人事科、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以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规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5.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6.组织实施国家、省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8.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9.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11.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12.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工业产业转移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13.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煤炭及煤层气发展政策;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能力监管;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依法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职责分工。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编制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等相关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等职责,涉及煤炭的部分应征求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相关能源发展规划内制定煤炭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统一负责指导煤炭工业管理职责。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上报省投资主管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征求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意见,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出行业审核意见。 二、市工信局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本级预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有1个二级机构,市工信局预算分为市工信局本级预算和信息经济发展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市工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20年收入2908万元,支出总计290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6.43万元,下降9.81%。主要原因:科学技术支出取消,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均有所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20年收入合计2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4.7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3.2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20年支出合计2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91万元,占48.52%;项目支出1497.09万元,占51.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654.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569.71万元,下降17.67%,主要原因:科学技术支出减少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均有所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54.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04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45万元,占26.91%;卫生健康支出43.33万元,占1.6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53.9万元,占69.83%;住房保障支出40万元,占1.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0.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1.96万元,福利费8.33万元、工会经费6.67万元、工伤保险费0.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万元、基本工资202.66万元、津贴补贴105.01万元、离休费126.69万元、离休人员采暖补贴2.8万元、离休人员年健康休养费12.67万元、离休人员平时健康休养费12.67万元、离休人员文明奖11.52万元、离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3.06万元、年度目标考核奖36.6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6.66万元、其他特岗津贴补贴1.04万元、生育保险费1.67万元、退休干部活动费5.13万元、退休人员采暖补贴36.83万元、退休人员年健康休养费107.9万元、退休人员平时健康休养费107.9万元、退休人员文明奖175.68万元、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41.87万元、养老保险金53.33万元、医疗保险金23.33万元、月度目标考核奖70.66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8.95万元、在职人员公务通讯补贴7.36万元、在职人员文明奖44.16万元、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10.08万元、住房公积金40万元;公用经费88.95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6.4万元、办公费11.64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40.37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培训费)3.0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20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60.87%。主要原因:1.工业领域招商力度加大,商务接待增多;2.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市现场会拟在我市召开,我市将确定为全省首批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市;3.工业企业三大改造力度加大,全省现场会拟在我市召开;4.全市正在积极推进新基建及加快5G网络建设,公务接待较往年增加。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万元,下降(增长)100%,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国活动暂时取消或推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等支出,与2019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编制预算时操作不当,未填报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工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6.5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增加6.91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2019年编制预算时操作不当,未填报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申请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35.5万元。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65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21.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8.95万元,支出项目共11个,支出总额1243.81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3个,支出总额11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市工信局固定资产总额186.3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73.39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办公设备等112.94万元。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市工信局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三大改造: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实施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企业技术改造,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生产产品高端化,推动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接续、结构转型升级。 附件:市工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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