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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本级)

    发布日期:2019-03-19 栏目:财政预决算浏览次数:56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本级)


     

     

    二0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工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工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市工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本级)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市工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产业规划科、运行监测协调局、焦作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焦作市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产业融合科、行业管理科、机制创新科、科技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政治部、信访科、离退休干部服务科、焦作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1.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运、气(汽)等生产要素综合协调,推动“政银企”合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5.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8.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在产业集聚区框架内研究制定产业转移示范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负责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督导重点签约项目落实;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9.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10.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12.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13.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政策,拟订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煤炭行业管理政策;统筹全市煤炭及煤层气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市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经营秩序。

             14.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战略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各类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组织全市企业高端人才的引进及培训工作,提高全市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15.负责直属单位及原市直工业企业的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有关评审工作;负责市直工业系统离休干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协调工业、信息化企业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

             二、市工信局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本级预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有1个二级机构,市工信局部门预算分为市工信局本级预算和信息经济发展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市工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19年收入3224.43万元,支出总计3224.4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0.89万元,增长36.42%。主要原因:增加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在职人员公务通讯补贴、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离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企业三大改造支出等费用。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19年收入合计322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19年支出合计322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93万元,占45.71%;项目支出1750.50万元,占54.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24.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31.89万元,增长70.38%,主要原因: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471万元及增加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在职人员公务通讯补贴、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离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企业三大改造支出等费用;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24.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98万元,占0.09%,主要用于:进修及培训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培训费)2.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占15.51%,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工业大会企业奖励资金5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26万元,占23.02%,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中离休费127.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中养老保险金71.5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中退休干部活动费5.28万元、退休人员采暖补贴37.84万元、退休人员平时健康休养费106.04万元、退休人员文明奖180.48万元、离休人员文明奖13.44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7.01万元、离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3.61万元、离休人员年健康休养费13.52万元、退休人员年健康休养费106.04万元、离休人员平时健康休养费13.52万元、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43.00万元、离休人员采暖补贴3.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54万元、占1.4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中医疗保险金25.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中公务员医疗补助21.4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89.7万元,占58.61%,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行政运行中行政人员及机关技术工人年工资总额313.80万元、工伤保险费0.7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9.62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9.25万元、生育保险费1.79万元、在职人员文明奖48.00万元、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10.97万元、工会经费7.16万元、在职人员公务通讯补贴7.86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43.96万元、在职人员定额公用经费29.68万元、年度目标考核奖39.62万元、其他特岗津贴补贴1.02万元、月度目标考核奖76.80万元、福利费8.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焦作市企业家培训和活动专项经费15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11.00万元、企业服务工作经费6.00万元、信访及军转干部稳定专项经费3.50万元、项目建设及评审专项费用8.00万元、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6.00万元,行业监管中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经费50.00万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中法律顾问聘请经费3.00万元、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专项经费13.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企业三大改造支出1,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95万元,占1.33%,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42.9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3.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4.25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8.95万元、工会经费7.16万元、工伤保险费0.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48万元、基本工资198.88万元、津贴补贴114.9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7.01万元、离休费127.59万元、离休人员采暖补贴3.30万元、离休人员年健康休养费13.52万元、离休人员平时健康休养费13.52万元、离休人员文明奖13.44万元、离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3.61万元、年度目标考核奖39.6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9.62万元、其他特岗津贴补贴1.02万元、生育保险费1.79万元、退休干部活动费5.28万元、退休人员采暖补贴37.84万元、退休人员年健康休养费106.04万元、退休人员平时健康休养费106.04万元、退休人员文明奖180.48万元、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43.00万元、养老保险金71.59万元、医疗保险金25.06万元、月度目标考核奖76.80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9.25万元、在职人员公务通讯补贴7.86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43.96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培训费)2.98万元、在职人员文明奖48.00万元、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10.97万元、住房公积金42.95万元;公用经费2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万元、印刷费1.04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手续费1.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5.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19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3.95万元,下降(增长)54.81%。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3.98万元,下降(增长)79.92%,主要原因:2019年我局将参加省、市领导带队境外活动1批次比去年减少了1批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维修过路过桥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97万元,主要原因编制预算时操作不当,未填报2019年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工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9.6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43.21万元,下降(增长)46.52%,主要原因:今年对机关运行费统计的经济科目进行调整,不再包含“公务交通补贴”;未报送公务接待费及节约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对9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58.5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750.5万元,其中支出项目共11个,支出总额1750.5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3个,支出总额16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市工信局固定资产总额173.5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73.39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附件:市工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本级)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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